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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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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代理合同的效力确定需要很多条件的协助,其效力问题才能够完善。如果缺少一定必要的环节,口头代理合同可能就会失去效力。那么,口头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口头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二、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三、口头合同的法律风险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合同必须要具备效力才能够享有一些法律上的权利,对于口头代理合同也是如此。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口头代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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