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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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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构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应该签订一份合同。只是有的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的是劳动合同。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劳务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劳务合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劳务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

  劳务工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受合同法的调整,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是否续签视双方自愿。

  如果雇主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雇员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那么双方订立的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即使冠名劳务合同也应当认定为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必须续签的情形之外,是否续签也是双方自愿。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劳务合同

  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才会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从上述概念和定义的区分可知,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承揽合同。

  综上所述,劳务公司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不想续签是可以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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