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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督管理如何实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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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合同监督管理是如何实现的呢?谁对谁的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呢?一般是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对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进行制止和查处,调解合同纠纷,维护合同秩序。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合同监督管理的特征、原则和意义。

  一、合同监督管理的四特征

  (1)合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这里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它有别于一切企业及经济组织对合同的管理活动。

  (2)合同监督管理的性质是经济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种外部监督管理,是通过行政行为表现出来的、区别于合同中的经济行为和司法行为。

  (3)合同监督管理是一种以事后管理为主,事后管理与事前、事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事后管理主要对合同是否全面和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全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所进行的总结性监管。事先管理主要对合同订立、订立过程进行的监管,事中管理主要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的经常性、及时性的监管。

  (4)合同监督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合同监督管理贯穿于合同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因此,它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

  二、合同监督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的原则是指合同管理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合同管理只有在一定原则指导下,才能正确地行使其职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主要有: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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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是指合同管理机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规及有关的政策进行管理。因为法律、法规及政策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同时依法管理是防止和克服凭长官意志办事的保障。以法律为准绳实施管理有利于杜绝少数滥用管理职权等现象。再者,依法管理也是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重要措施。在管理合同过程中,督促当事人自觉遵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防止纠纷的发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总之,通过对合同的依法管理,一方面可以使某些不懂法、不知法的当事人掌握法律知识,并根据法律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可以使某些企图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当事人慑于合同法的强制力,不敢从事违法活动。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管理活动的共同指导方针,就是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合同管理中,贯彻这一原则首先要注意保护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会使整个国家经济失去平衡,社会失去稳定。其次,要注意保护企业的正当经济权益。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经济细胞,企业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会影响国家利益,也会影响企业职工的利益。最后,要注意保护个人的经济利益,消费者个人既是社会生产建设的主体,又是国家的主人,个人利益受到侵害就会失去生产的动力,社会就缺乏稳定。对于一切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合同管理机关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

  3.坚持服务的原则

  在合同管理中,管理机关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地为合同整个过程提供各种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疑难问题解答,信息提供及纠纷调解等帮助和服务。坚持服务原则也体现了我国行政管理机关在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同时所包含的指导思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坚持服务的原则,一方面,可以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提供各种帮助,防止和减少各种失误以及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服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指导思想,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现自身管理职能的同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工作对象提供方便。

  三、合同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各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并由国家法律予以保护。因此,合同行为广泛存在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之中,是最基本的市场行为。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就没有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目前我国市场秩序混乱,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契约关系混乱,合同拖欠、合同违法行为大量存在。要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首先必须严肃合同纪律,维护正常的契约关系,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加强合同管理。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合同行为,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监督管理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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