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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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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而其分类中的买卖合同更是我们经常签订的。如果签订的合同之后想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注意其有效期啦!下面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1、要看合同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二、合同的生效时间

  1、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3)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3、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三、买卖合同的担保责任

  1、所谓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就买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担的法定责任。所谓瑕疵,指买卖的标的物的本身或权利存在瑕疵。瑕疵担保责任分为两种,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2、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权利或物有瑕疵,出卖人必须负责,因此属于无过错责任。正好与其违约责任的过错归责相对应。其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平衡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利益和风险。

  3、瑕疵担保责任作为一种法定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一定区别。在传统大陆法系,学者认为,违约责任属于违反义务的责任,而瑕疵担保责任,还没有违反义务。因此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相比,其责任内容要轻。首先对于物的瑕疵担保,在补救方式上仅限于解除合同和减价,而且重点在于减价请求权。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连另行交付无瑕疵物的请求权都没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才能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出卖人明示担保物的品质或者故意不告知瑕疵时,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此时出卖人主观上有过错存在,因此可以按照债的不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有关买卖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合同的有效期要不是双方在签订时约定好要不就是双方的义务都履行完毕。其次,合同的义务一旦没有按时履行,是要承担违责任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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