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包括涉外合同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1 19:47
人浏览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五)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