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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1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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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委托他人来帮助自己保管一些财务,或者委托他人来代替自己行使权力,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和受委托的一方签订一份委托合同,以此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免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受托方要对委托方负责,对于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该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2、委托合同是诺成、非要式、双务合同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订立委托合同时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而且还要有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承诺,即承诺与否决定着委托合同是否成立。委托合同自承诺之时起生效,无须以履行合同的行为或者物的交付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

  委托合同成立不须履行一定的形式,口头、书面等方式都可以。委托合同经要约承诺后合同成立,无论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与受托人都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应以当事人双方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与难易程度协商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三、委托合同损失赔偿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的原则,指的是遵守合约的一方因违反约定的一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全部都应当由违约方以赔偿,它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赔偿损失应当以守约方有损失为前提;同时,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也要全部赔偿,通过赔偿使守约方的利益能够达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相应状态。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在赔偿可得利益时,应当采用“合理预见”规则。即赔偿额限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合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需要在对方完成委托任务之后支付报酬,而受托方需要按照委托合同中的内容来履行责任,如果造成委托物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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