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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样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3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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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在合同上约定好违约金,违约金是为了防止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时候,违约的一方需要支付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有的人在签合同的时候会忘记约定违约金,那么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样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中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按照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算的标准计算。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这种主张必须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是利息损失,不要与违约金混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主张违约金还是主张利息损失不明确的,法官可以行使释明权,要求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违约责任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赔偿金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时要适用三个规则:

  第一,可预见性规则。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过错相抵规则。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则。

  第三,减轻损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受害人不得就其本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避免的损失获得赔偿。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三、怎样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在约定违约金时应以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既然是约定违约金,那么在约定违约金时就不能完全依照实际损失来计算,况且违约金兼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因此在约定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来确定。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样计算等相关法律知识。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一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记得约定好违约金,如果不小心忘记了导致没有约定的,那么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算的标准来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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