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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有什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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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建筑是属于违规的情况的,一般这种时候都是有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大家对于这方面的处罚其实是不清楚的有哪些规定的,不了解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所以违建有什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违建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一般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如下: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于仅仅违反法规定,未办相关审批手续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

  对于违反法规定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

  对于违反法规定并严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违章建筑是指违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义务性或禁止性规定,未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或者违背审批、许可的范围而进行建筑活动所产生的,经有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其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建筑物以及其它建造设施。

  2、违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而修建的房屋或相关设施就属于违章建筑,按照规定违章建筑在经过认定之后,就要进行拆除,防止产生更大的危害。

违建有什么处罚

  二、违建有哪些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常见的包括:

  1、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小区违建范围及处罚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五)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七)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八)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违建有什么处罚的相关介绍,违章建筑的认定其实是有一定的规定,一旦是属于违章建筑是有一定的处罚标准的,其实大家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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