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分包工程招标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25 09:00
人浏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的规定,我国境内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由该法调整。但在具体实践中,《招标投标法》调整和招投标管理部门监管的范围一般是工程的整体招标,也就是俗称的“总包招标”。

由于已经进行了一次招标,总包的中标人往往对分包工程进行直接发包。如一些国有总承包施工单位中标承接住宅工程任务后,将其中的桩基、绿化等部分工程直接发包给其它专业施工单位。由于《招标投标法》中对此种行为没有具体规定,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总包招标结束的分包招标也不再进行管理,造成分包招标失控的局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工程招标
浏览
工程投标
浏览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