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招标投标法缺乏招标项目现场的具体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25 09:15
人浏览

《招标投标法》第二章“招标”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现场情况是直接关系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的关键因素。

但《招标投标法》中对该项内容缺乏具体的规定,容易使个别不规范的招标人钻空子。如个别招标人在进行招标前,以探勘地质条件、试桩等理由,组织其中意的某家投标单位进场施工,并在开、评标过程中尽量使这家单位中标。招投标管理部门通过检查发现此种情况后,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对这种行为难以进行有效、合理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的开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