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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赔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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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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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我于2008年11月25日入职直至2009年10月10日止。在这期间,我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现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给予辞退,公司实行26天制,月薪1200元/月,公司应赔给我“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是多少呢?

  律师回答:你可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和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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