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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截止时间是合同竣工日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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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截止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并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合同截止时间不是合同竣工日期。通常来说,合同的截止日期和实际的竣工日期会有一点冲突,由此而产生纠纷。更多关于合同截止时间是合同竣工日期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合同截止时间是合同竣工日期吗

  合同截止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截止日期是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采用一个时间段或截止日为表现方式,一般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写明。而实际竣工日期则往往会引起争议。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

         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近十多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非常快的,由于我国公民对住房的需求是比较大的,造成商品房的价格翻倍上升情形非常多,很多城市都出现抢建房屋的情形,那么竣工日期是交房日期吗?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竣工日期并不是交房的日期,如果经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以上知识就是对“竣工日期是不是交房日期”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竣工日期并不是交房的日期,如果经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三、如何处理竣工日期纠纷

  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后续的权利主张非常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处理竣工日期纠纷呢?

  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目前我国对竣工日期这一块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阅读该文章进行了解。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合同截止时间是合同竣工日期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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