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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租赁物的改善或者增设设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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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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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租赁物的改善或者增设设施的处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设施。在租赁关系期满后,对租赁物改善或者增设设施所增价值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请求权。承租人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
对租赁物的改善或者增设设施的处理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设施。在租赁关系期满后,对租赁物改善或者增设设施所增价值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请求权。承租人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如果改善行为或者增设他物行为符合租赁物的用途,则构成添附;如果改善行为或增设他物的行为不符合租赁物的用途,则构成侵权,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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