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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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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去,很多人都认识到有时候对于一件物品并不需要一定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就可以满足大多数时候的需求,于是租赁行业越来越发展得好,对于租赁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何为双方的任意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268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308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410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
 
  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既然法律规定有任意解除权,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无法按违约处理,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07违约责任的规定。因此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的赔偿仅指实际损失,不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预期利益)的损失,而且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法适用。
 
  三、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任意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随意约定任意解除权,那么交易的可靠性,稳定性将无从谈起,订立合同的初衷将不复存在,必将对经济秩序造成毁灭性地打击。
 
  租赁合同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因此对于合同绝大部分都是建立在双方协议人意愿之上的,因此要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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