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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继承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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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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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我父亲准备将自己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与给亲戚王某,并口头告知了王某。王某知道后立即搬入该房,并以为我家办了不少事为由要求将房内物品也一并归他。我父亲知道后和他理论,不料王某对我父亲大吵大闹,最后将其推出门外,致使我父亲血压升高,现在一直昏迷不醒。请问:我们家现在商量想撤销赠与,可以吗?

  你们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由于王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你父亲昏迷,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你父亲的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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