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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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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合同不以公证为前提生效条件,赠与人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时,通常是一种双方且无偿的行为,从受赠人的角度来讲,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效力会更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二、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三、婚前财产的赠与公证可以撤销吗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5年5月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付了100万首付款,房贷为20年。张某于2015年11月与杨某登记结婚。婚前,张某到公证处公证该处房产在婚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注明各自的份额。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至今。现在由于感情不和,张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前公证书中的赠与。

  案情剖析:张某是否有权撤销婚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

  第一种观点认为,有权撤销婚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在婚前财产公证中,张某个人按揭购买的房屋登记为夫妻二人所有,应示为张某将房屋所有权的一半赠与杨某,这系张某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应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偿赠予合同为实践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故张某可撤销对杨某的房屋赠与。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权撤销婚前财产公证中的财产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显然,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案情解答:

  根据上述规定可见,经过公证的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是不可以撤销的。那么问题又来了: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呢?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上述赠与合同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赠与合同不一定非要公证不可,不公证也不会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但如果进行公证了,法律也不会禁止。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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