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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防暑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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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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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防暑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2 生效日期: 2002-07-12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2]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自7月11日入伏以来,我市出现高温闷热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日仍将持续高温。为切实安排好暑期群众生活和暑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各级领导要深入生产第一线,特别是要深入到坚持高温生产的岗位,进一步改善企业生产条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有条件的可以调整工作时间。关系到暑期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的单位,必须坚守岗位,坚持生产,保证生产不间断。
  二、要切实保证暑期的供水供电。现阶段正是用水用电的高峰,电力部门要保证满负荷生产,缜密搞好供电调度,确保线路的安全畅通;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对线路故障及时进行抢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在夏季用水高峰期间,供水部门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确保基本生活和生产供水,并及时治理自来水的跑、冒、滴、漏。各用水单位和广大居民要切实落实节水措施。
  三、要做好暑期卫生防疫工作。市容环卫部门要加强道路、居民区环境卫生清扫,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除蚊蝇孳生点,确保环境整洁。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把住病从口入关。要广泛宣传暑期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控制传染病的爆发与流行。各医疗单位要提高门诊急诊质量,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全天候开通绿色通道,坚持首诊负责制,方便患者就医。
  四、各建设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夏季施工的有关规定,晚11时至次日早6时停止施工,并做好防噪音、防污染的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扰民问题。
  五、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治安管理力度,加强社会面的警力配合,增加巡警执勤点位和出巡密度,及时处理各类治安问题和群众的紧急求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要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和宣传力度,以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继续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干旱少雨、持续高温的情况下,要高度重视防火、防爆工作,大力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对用电、用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七、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气象预报工作,努力提高发布的质量,力求做到预报准确、服务及时,为我市做好高温防暑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可靠的服务。
  八、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安排好夏季人民群众生活,确保安全度夏。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防暑降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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