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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试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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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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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试点单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2-11 生效日期: 1998-12-1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科发[199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为了提高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实现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企业化,我司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资质认可试点工作。按照环科[1998]16号文的要求,各地已经积极地开展了试点工作。
  经认真审查,我们从各省上报的试点单位中确定了江苏省靖江市环境工程公司等16家单位作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试点单位。现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试点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    运营设施
  江苏省靖江市环境工程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
  江苏省南通宏国技术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
  江苏省徐州源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
  江芳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设施
  江苏省吴县市用直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设施
  四川省广汉市三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四川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北京金源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
  大连东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山东景芝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设施
  山东省淄博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污水处理设施
  山东省淄博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  污水处理设施
  深圳市工业废物处理站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上海申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污水处理设施
  明年我们将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合格单位颁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各试点单位要继续努力,加强管理,提高设施运营水平,为环保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要积极配合我局,大力推进设施运营资质认可工作,积极促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企业化。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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