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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没有探视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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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之后就会关心财产、小孩等问题,特别是另一方的探视权尤为关注。那么,离婚有没有探视权?侮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探视权可以终止吗?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有没有探视权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后有探视权,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二、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小孩的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婚姻法》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三、探视权可以终止吗

  1、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4、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5、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离婚有没有探视权”的全部内容,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被忽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谁方抚养,所以探视权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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