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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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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会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在今后的生活中,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起草一份变更协议,经过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如果想增强法律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孩变更抚养权需要父母双方同意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一方想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二、子女上大学了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解释的明文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尚在读高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学时只要年满18周岁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法律并不限制。

  其次,各个省份有的有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

  再次,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

  三、确定抚养权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只有满足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才能进行变更抚养权,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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