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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可不可以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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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夫妻之间,出现情感不和的情况时,最容易导致出现的现象,那就是夫妻之间进行分居。而在我们国家的关于婚姻的法律规定中,分居也是一个离婚条件。那么如果分居了两年的话,能不能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分居两年可不可以离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居两年可不可以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这一项法律规定,实际上是把男方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据此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诉讼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分居两年可不可以离婚相关内容。如果出现了分居两年的情况,那么是可以依此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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