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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及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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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婚,就是指缔结了婚姻关系的两人,在去到民政局进了离婚登记之后,又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但是进行复婚也并不是说可以随心所欲的进行的。那么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及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及哪些材料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件、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2、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工作人民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

  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结婚证,并且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二、复婚和再婚的区别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复婚与再婚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混淆,那么复婚与再婚的区别主要在于结婚的对象不同。复婚是与曾经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再婚是指与别人再次结婚,结婚的对象不限于前次婚姻关系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复婚就是特殊的“再婚”。

  、复婚的条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及哪些材料相关内容。大家如果要进行复婚的话,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进行办理即可。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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