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夫妻在婚后感情并不是很好,这种情况下有些夫妻会以选择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是另外一方可能并不太同意,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那么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怎么办
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开庭时要注意什么
开庭前,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来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对于夫妻双方来讲,如果要起诉离婚的话,要注意一下开庭的注意事项,在开庭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携带好相关的证件,如果对此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