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夫妻来讲,如果婚后感情不是很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具体的离婚手续办理,要去当地的相关部门来进行办理,那么离婚应该去哪?需要准备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离婚应该去哪?需要准备什么
一般是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具体可以去民政局问一下。 办理离婚登记的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怎么离婚最快
一种是夫妻二人合意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有协议,协议将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包括孩子由谁抚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一天就办理完了。
第二种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委托律师代写起诉状,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调解书,这样也比较快。
实在双方协商不到一块,可以让法院判决,尽力寻找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如感情没有真正破裂,法院判决不离婚。等六个月后,请律师再行起诉,法院一般会判离。
其实在离婚案件中,并不是今天想离婚,明天离婚了就是好事,必须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如果对方不想离婚,要明白对方不离婚的理由,是好面子,还是因为想报复,还是想多分财产,还是想要孩子,还是真的想珍惜这段感情,对于不同的情形我们都不能简单的处理,法律规定让注重调解,多给对方一次机会也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三、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应该去哪?需要准备什么的相关介绍,对于离婚手续的办理,大家还是要考虑清楚双方,如果确实不能够在一起生活的话,要携带个人的相关资料和证件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