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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二次必定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3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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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常常会有人有这样的误解就是如果一审败诉了,那我就多起诉几次就有可能胜诉了,而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形是根本不存在的,离婚与否与提起的诉讼无关。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起诉离婚第二次必定离婚吗

  一、起诉离婚第二次必定离婚吗

  是否判决的离婚的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与是否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二、法院准予双方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准离婚的,第二次起诉法院肯定会判决准予的。在这里要说的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以起诉的次数为依据,而是以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为依据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另外,《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其它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婚姻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婚姻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婚姻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必然会结婚,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规定具体的离婚理由,但是必须符合一个法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有可能准予离婚。一审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起诉离婚第二次必定离婚吗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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