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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改孩子的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30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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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夫妻离婚落一方想改孩子的姓名的话,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改变呢?一般来说,如果夫妻离婚的需要更改孩子的一个姓氏,需要得到另外一方的同意,所以说他的一个改名还是具有相应的一些手续和流程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够改名。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夫妻离婚后改孩子的姓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夫妻离婚后改孩子的姓

  “可以更改的。 离婚后子女的姓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离婚并不影响孩子的姓名权。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以自行改名。

  二、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三、姓名决定权是怎样的

  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自我命名权,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由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后改孩子的姓的相关知识,对于名字来说,名字他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一般来说名字他的改名要符合相关的一些规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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