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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恐吓了咋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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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并不会如想象中那么顺利的,特别是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起诉离婚被恐吓了咋办,如何做出离婚的决意,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起诉离婚被恐吓了咋办

  如果起诉离婚被恐吓了,被恐吓方可以报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如何做出离婚的决意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建议当事者果断做出离婚决定,并及时请求法律帮助,以多争取自己的权益:

  (1)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2)酗酒成性,不务正业。

  (3)沾染吸毒、赌博恶心,不思悔改。

  (4)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综上所述,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对方恐吓原告的,原告可以选择让公安机关来介入,因为对方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起诉离婚被恐吓了咋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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