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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过错离婚要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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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我国保证婚姻自由,即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会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决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出现感情破裂情形的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对方过错离婚要怎么处理

  一、对方过错离婚要怎么处理

  (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判决

  从立法目的上考察,法律规定的将因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作为法定离婚理由,应当是针对无过错方而言的,不应当包括过错方。立法者绝不是为了方便重婚者或实施家暴者离婚,将重婚或者家暴行为规定为法定离婚理由,是为了保障无过错方能摆脱痛苦的婚姻,重新追求幸福的权利,也就是说,重婚或者同居,以及事实家暴、赌博、吸毒等,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因此,对于过错方以自己的过错提出离婚,是不应当认定符合法定离婚理由的。如果过错方以自己与他人同居的事实等过错提出离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应当不准许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适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离婚。

  事实上,因一方的过错引起的离婚,一般都是因过错方的过错,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使另一方绝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而当过错方提出离婚时,如果无过错方表示原谅过错方的过错,不同意离婚,这样的婚姻夫妻感情并不一定都已经破裂。因此,在过错方以自己的过错作为法定离婚理由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判决准许离婚是不适当的。

  三、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的,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需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对方过错离婚要怎么处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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