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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没出庭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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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自己去选择离婚但是对方并不想或者是不屑于去出庭法院,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到底怎么去处理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对方没有出庭的行为,如果法院出具传票的话,我们是得接受的并且是否强行去?起诉离婚对方没出庭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起诉离婚对方没出庭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事实都有很大的难度,且这些方面都对当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2、离婚判决具有不可逆转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确定了离婚判决的效力强大且不可推翻。

  有三种情况可以例外:第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确定了离婚判决的效力强大且不可推翻。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三、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起诉离婚对方没出庭怎么办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对方没有出庭,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传票,传票下达的时候我们必须得注意强行去法院的,如果不去是得接受法院的处罚,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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