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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必备材料需要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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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知道的,人这一生,结婚算得上是一件大事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除了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外,还需备齐办理结婚登记的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必备材料需要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结婚登记必备材料需要哪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5、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如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二、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结婚登记必备材料需要哪些的具体内容,以上所列举的均为一般情况下的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另外还有比如军婚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涉外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涉及港澳台的结婚登记所需材料等等,因不同的结婚形式,所需的结婚登记材料也会有所不同,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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