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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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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社会,随着人们的婚育观念不断的进步,当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可能就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夫妻离婚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的,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而无论是哪种方式的离婚,当事人都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准备好资料。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有关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的具体内容。

  一、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 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答辩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

  7、现役军人离婚的,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离婚案件再提起诉讼时,必须向法庭提供的证据。

  三、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1、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2、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人们的观点各一,但如果一段婚姻如果真的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离婚也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旦决定了要离婚,就要把相关的工作做好,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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