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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怎么判才是可以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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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最大的,往往也是夫妻双方离婚争议持久的原因。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孩子怎么判才是可以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孩子怎么判才是可以的

  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要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无论你是男方或者女方首先:

  1、有经济实力;

  2、子女随你生活较长;

  3、和你爸妈生活较长;

  4、你无上述的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5、无不良习性;

  6、其他,子女和你一起生活有利的条件。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很大。

  三、抚养费变更的情形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孩子怎么判才是可以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十岁以上的孩子是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他的选择会影响判决。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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