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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口头遗嘱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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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订立人在公证处口头遗嘱由公证人员代书下来是有效的,但平时并非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口头遗嘱,难以生效。在选择遗嘱形式的时候,尽量不要首选口头遗嘱。更多关于公证处口头遗嘱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公证处口头遗嘱有效吗

  遗嘱订立人在公证处口头遗嘱由公证人员代书下来是有效的,但平时并非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口头遗嘱,难以生效。在选择遗嘱形式的时候,尽量不要首选口头遗嘱。

公证处口头遗嘱有效吗

  二、遗嘱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三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若遗嘱订立人作出口头遗嘱时,身边没有除遗嘱继承人以外的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不建议当事人订立口头遗嘱。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公证处口头遗嘱有效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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