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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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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由于自身身体原因无法生育小孩,所以他们会选择去福利机构领养小孩。但是我国对领养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养,那么领养小孩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领养小孩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领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领养人须共同到领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领养人的申请书成立领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领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领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领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领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领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

  经审查后,凡符合的,应予办理,制作公证书,证明领养成立。不符合领养条件的,不予办理领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二、领养孩子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材料

  1、领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领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在广州天河区福利院领养的就到天河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领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领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领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领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领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领养人和被领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领养子女的,应共同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领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的发现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例如领养人在深圳宝安区发现的弃婴和儿童,就在宝安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养社会弃婴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领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领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无子女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7)领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8)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领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10)领养人和被领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二张。

  3、领养三代以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领养继子女的,在被领养人亲生父或者亲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领养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领养人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领养机关办理登记。例如领养人是广州人,而被领养人亲生父母的常住户口是在珠海,那么就应在珠海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三、领养孩子去哪登记

  1、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

  2、基层政权或户籍部门。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将来拟以统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领养小孩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领养小孩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办证三个步骤,而且在办理领养的过程中也必须领养人本人亲自到场。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快车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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