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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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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夫妻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离婚就是表明夫妻双方之间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是需要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如果夫妻离开其户籍所在地,都到外地去生活,那么异地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异地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离婚证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异地离婚向有关法院应提供的材料有一下几种。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三、异地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异地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是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话,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快车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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