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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多久能拿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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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些夫妻双方来讲,如果婚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考虑协议离婚,而要办理离婚证,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提前准备离婚所需的相关材料和证件,那么离婚证多久能拿到?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离婚证多久能拿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二、离婚证办理地点

  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此外,双方还需携带各自的结婚证。实践中经常遇到一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这时如果对方的结婚证还在,根据另一本结婚证仍可办理离婚证手续;如果您们的两本结婚证都丢了,就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了。

  三、如何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注销双方的,颁发离婚证;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离婚证多久能拿到的相关介绍,对于夫妻双方来讲要申请离婚登记,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双方要提前办理相关的手续,协商好财产和孩子等方面的相关事宜,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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