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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婚前房屋所得的租金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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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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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婚前房屋所得的租金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据此可知,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出租所得租金是归他一方所有还是你们夫妻共有,需要看该租金是否属于“投资取得的收益”,更确切地说,就是看出租算不算投资。出租,是一种经营活动,而且是以获得收益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因此,房屋出租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租金所得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获得应有的那部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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