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离婚最简单的就是领离婚证,麻烦的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在结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要求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类似的道理。任何才会让财产分割顺利进行,那么,婚内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婚内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2种情况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提醒,离婚的时候,出现以上情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关于重大疾病,法律法规没有对该内容进行规定。根据一般医学上的认定,重大疾病主要为两类:
①、为需要长时间治疗,相关费用巨大的疾病,比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
②、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急性疾病。
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2种情况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提醒,离婚的时候,出现以上情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关于重大疾病,法律法规没有对该内容进行规定。根据一般医学上的认定,重大疾病主要为两类:
①、为需要长时间治疗,相关费用巨大的疾病,比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
②、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急性疾病。
④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
三、婚前财产注意事项
(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婚内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财产分割分的好就没有后顾之忧,如果分不好是会出大问题的,所以一定要分割好。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