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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证明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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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夫妻闹离婚分居的很常见。那么大家清楚怎么样才算是分居吗?很多人问我们住在一屋檐下但是分房间睡,这算分居吗?答案是否定。今天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普及有关夫妻分居证明需要的材料、夫妻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夫妻分居证明需要的材料

  实践中,用来证明分居的证据主要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夫妻怎么才算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可以表现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现为,双方完全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居住。对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三、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分居期间取得财产应视作是其个人财产,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 993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四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悬殊的,相差部分多得财产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分居是指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比如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是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分居的材料。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夫妻分居证明需要的材料的内容,欢迎登录法律快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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