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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生存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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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和太太结婚时买过一份养老保险,现在离婚了,每月返还的养老金都进入了她的账户,我是不是也该拿一部分呢?”李先生和太太已经离婚近一年了,一次偶然机会,他得知太太每月可以领取保险公

“我和太太结婚时买过一份养老保险,现在离婚了,每月返还的养老金都进入了她的账户,我是不是也该拿一部分呢?”

李先生和太太已经离婚近一年了,一次偶然机会,他得知太太每月可以领取保险公司的养老金,而这份保险是在两人结婚时投保的,于是,他认为自己应该“分一杯羹”。

其实,李先生的想法并没有错,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的这类返还型保险,返还的款项应当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处理。不过,保险公司方面只会留存一个账户号,也只会把资金打给一个人。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在离婚时对这份保单做个“了结”。

双方可以选择退保,那么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对保单的现金价值等按共同财产做分配。

如果双方不愿意退保,那么可以将受益权全部让给其中一个人。比如,双方协议认定全部当期及未来收益归李先生的前妻所有,但她需要向李先生支付一笔费用,费用的多少可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这样,保单的保障还在延续,也避免了保单纠纷的发生,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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