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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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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补偿款是对因征地而失去土地耕作农民的补偿,也是农民今后生活的物质保障。特别是面对面对农村离婚纠纷上,需要了解土地补偿款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更好的保障自身利益,关于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土地征用补偿款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土地补偿款具有特殊性,如果按照《婚姻法》来说,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偿款,就属于个人所有;而在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偿款就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里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了: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土地征用补偿款的相关法律规定

  征地补偿款虽然是以被征地农民作为直接的补偿对象,但受益人一般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等,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今后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一点和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作用是相似的。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则通常具有排他的、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赔偿。根据特定对象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的赔偿。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和征地补偿款都不具有这种特定性。

  为此,在判定征地补偿款归属的过程中应当适用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法律原则。

  土地征用补偿款其本身具有特殊性,如果法院将土地补偿作为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有些不公平。但是土地征用补偿款按照《物权法》和《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来说,土地征用补偿款则属于个人所有。

  那么,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偿款,就属于个人所有;而在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偿款就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的,可以联系网站专业婚姻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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