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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离婚8年后突然冒出个“女儿”,前夫被告上法庭……孽债!婚内怀的孩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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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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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8年的前妻突然找上门来,要吴海明为她在离婚后生出的女儿承担抚养费。这让吴海明怎么也想不通,前妻在离婚后生的孩子关他什么事?更让他烦恼的是,再婚的妻子竟也跟他打起了离婚官司,为的也是他这笔 “旧账”。

年少夫妻轻离别

吴海明出生于广西某县一个干部家庭,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他活泼、顽皮的性格,也使他上学后不好好读书,成绩总是班上倒数。父母拿他没办法,为了让他多学点知识,只好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留级。一起上学的同学都上高中了,他还在初中“溜达”。

上初二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位漂亮女生,名叫秦琪莉,是从其他学校转学来的。吴海明不由对这位新同学留了意,他发现秦琪莉也跟他一样性格十分活泼,爱说爱笑。吴海明突然对秦琪莉产生了知己的感觉,下课的时间总爱跟她凑在一块谈天说地,两人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久而久之,他们就变得难舍难分了。

秦琪莉和吴海明一样,也不是特别爱读书,初中毕业后,她放弃了继续上学。秦琪莉不想读书了,吴海明上学更失去了动力,他也回了家。这样两人名正言顺地谈起了恋爱,秦琪莉干脆住进了吴家。1995年初, 23岁的吴海明和年仅20岁的秦琪莉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成了家,不能再伸手向父母要钱花了。吴海明决定去学驾驶,将来买辆车跑运输;秦琪莉决定去深圳打工。在她看来,老家是个小地方,闯不出多大的名堂。尽管吴海明坚决反对,她还是毅然走出了家门。

离家千里之外的秦琪莉一年才回来三四次,每次她回来,吴海明都感觉她不断发生变化,人越变越洋气了,衣服越穿越华丽了。吴海明不由感到疑惑,她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打工妹,在深圳这个现代化大都市怎么赚得到那么多钱?

两年后,秦琪莉背着行李回来了,似乎打定主意安定地生活。她拿出一笔巨款在县城开了一家服装店,还去计生部门领了一张准生证。吴海明也放弃了跑运输的想法,与妻子一起经营服装店。然而秦琪莉不让他外出进货,她自己去。她去的地方是深圳,常常一去就是三五天,这让吴海明心里老是有个疙瘩。

2000年初的一天,秦琪莉突然对吴海明提出离婚,她说: “我们俩越来越合不到一块了,还是离婚吧。”

吴海明大吃一惊,几乎不相信这句话出自秦琪莉之口。两人什么时候不合了?虽然年纪不大,却已恩爱了六七年;有时虽然也吵架,但只是小吵,根本不存在互不相容的问题。

“我不想呆在这个小县城了,还是要去深圳。”秦琪莉又说。吴海明意识到这才是她要离婚的真正原因。出去这几年,她的眼光变高了,而他还是老样子,搞不出什么事业,挣不到什么钱。吴海明极力挽留,但秦琪莉还是像上次那样,根本不听他的,她向镇民政办递交了离婚申请。离就离吧!吴海明赌气地想。

2000年5月17日,两人到民政部门办了协议离婚。几天后,秦琪莉转让了服装店,背起行李,再次踏上了往深圳的班车。

再婚生活重振旗鼓

这场婚变让吴海明消沉了一段时间,也促使他思考人生,他觉得不能整天混日子了,要奋发起来创造财富。不久他贷款买了一辆货车,开始没日没夜地跑运输。

2001年9月,亲戚给他介绍了一个名叫罗玉琼的姑娘。朴实大方的罗玉琼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觉得她是个实实在在过日子的人。确实也是这样,罗玉琼在广东东莞打工期间,省吃俭用,挣的钱都寄回家。

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吴海明却拿不出钱,因为他的钱都买车了。 “不要紧,我给咱们赚1万元回来!”已回到老家的罗玉琼再次赴惠州打工。

吴海明想,在老家这个小地方跑运输赚不到什么钱,干脆也去东莞发展,还能与罗玉琼在一起。到东莞,他与人合伙承包了一个工地的材料和基建的运输。

2002年1月,吴海明和罗玉琼结婚了,第二年两人生了一个女儿。日子在甜蜜而忙碌中一天天过去。其间吴海明听说秦琪莉从深圳回来了,她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天路过秦琪莉的家门前,他心里一动,决定进去看看她。

秦琪莉家建起了一座漂亮的小楼房,秦琪莉依旧穿得洋里洋气,看得出来她越活越滋润了。她的小女儿冰冰也和她妈妈一样漂亮。

“快叫叔叔好。”秦琪莉把女儿拉到跟前, “叔叔好!”冰冰乖巧地喊。

从时间推算看,冰冰应该在他们离婚后不到一年就出生了,那么秦琪莉在与他离婚前肯定已经有了男朋友,否则不会这么快。这样想着,吴海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匆匆离开了秦家。

其实吴海明不知,秦琪莉在离婚前已怀上了冰冰。在两人办离婚协议前,秦琪莉到医院作了B超,发现自己已怀孕6周。但她离婚之心已定,决心自己抚养孩子,因此在办离婚协议时,没提孩子的事。 2000年12月,她在深圳生下了冰冰,在冰冰的出生证明 “父亲”一栏,她写了“吴海明”。

2004年底,秦琪莉一个人带着冰冰从深圳回到老家,但她这次回来后没再回深圳,而是在县城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一度红红火火,岂料2007年初她遭遇了一场车祸,身受重伤,服装店不得不关门了。

离婚8年“女儿”找上门

就在吴海明觉得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一帆风顺的时候,一场波澜骤然掀起,差点让他崩溃。

2008年11月,他被告上法院,告他的是8岁的冰冰,冰冰向父亲讨要8年来的抚养费18600元和今后至成年的抚养费每月400元。

“我的女儿?我什么时候有个叫冰冰的女儿?”接到法院送来的传票和诉状,吴海惊得目瞪口呆。之后的那些天,吴海明忧心忡忡,非常担心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儿搅乱他现在的家庭。

两个月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吴海明辩称,原告母亲与他协商离婚时,说一切后果与他无关;双方协议离婚时,原告母亲隐瞒怀孕真相,可见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原告母亲怕他知道后追究,离不了婚;在原告出生时,她母亲为何不来找他要抚养费,而到现在才上法庭问他要,目的是知道他已有妻子女儿,并且一家人和睦幸福,而她只身一人,故意找理由破坏他的家庭!

作为原告代理人的秦琪莉自然有一番准备,她证明冰冰是吴海明的女儿的证据有:

从外观上看,原告与被告极像;结婚证书及离婚协议,证明原告母亲与被告曾结婚,后又离婚;原告母亲申请的一孩生育证,证明原告母亲打算生育孩子;医院的B超检查单,证明原告母亲在与被告离婚前已怀孕6周;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冰冰是正常、足月生育,也即原告母亲在与被告离婚前就已怀了她。

“就算是在与我离婚前就已怀上,也不能证明就是我的,要做亲子鉴定。”吴海明振振有词地说,而且要求由原告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这也怪不得吴海明这样认为,因为秦琪莉在深圳呆了两年,就连两人办协议离婚前一个星期,她还在深圳,谁知道这两年她在深圳做了什么?是否做了“二奶”?

秦琪莉也同意做亲子鉴定。法庭宣布双方做亲子鉴定,要求双方在七天内到法院各预交2500元鉴定费,秦琪莉到法院交了钱。但七天过去了,吴海明没有去交费,他对法官称经济困难,交不起这笔费用。

婚内怀子推定是亲子

三个月后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 2000年4月10日医院的B超报告单显示,秦琪莉已怀孕约6周,同年5月17日吴海明与秦琪莉离婚,至同年12月4日冰冰出生, 《出生医学证明》显示,冰冰出生孕周为39周,从医学角度推算时间是吻合的、正常的,也就是说冰冰是秦琪莉在与吴海明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怀上的,依法认定吴海明是冰冰的亲生父亲。

法院并认为,如果吴海明认为秦琪莉在与他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怀的孩子不是他的,应当由吴海明自己提供证据来证实。从现代医学角度考证,做亲子鉴定是目前准确度最高的能够证明血缘关系的一种途径,但吴海明以困难为由不肯预支鉴定费,则视为放弃或者视为默认。吴海明不预支鉴定费,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据此法院判决冰冰即是吴海明与秦琪莉的婚生子女,吴海明必须依法履行抚养冰冰的义务。同时,由于冰冰8岁时才起诉,她的前6年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她的诉求只能从她6岁算起;而且她要被告每月支付400元扶养费的要求过高,又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全部支持。从原告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考虑,宜以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250元为适度,至原告成年止。

法院判决吴海明支付冰冰6、 7岁的抚养费每月200元,共计24个月,合计4800元,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完毕;支付冰冰8岁之后的抚养费每月250元,至成年止,半年支付一次,其间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吴海明负担其中的50%。

败诉后再被妻子告上庭

对于这场官司, “民间”生出许多议论,有人说吴海明掉进了一个圈套里。冰冰真是吴海明的女儿不假,但秦琪莉生她下来的目的,最初并不是要他来当父亲的。

坊间传秦琪莉在深圳当了二奶后,迟迟不能生育,她着急了,估计是港商方面的问题;不能生育,就没有条件与香港商人长久,于是暗里决定 “浑水摸鱼”。她回到老家,办了准生证,以示要与吴海明生孩子。怀上孩子后,她却又不愿让吴海明知道,因为一旦吴海明知道,她就可能离不了婚,去不了深圳了。

猜测的人继续说,秦琪莉生下孩子后,香港商人自然高兴,但又对这个不太像他的孩子不大放心,毕竟她有丈夫,尽管已离婚,可从孩子出生日期看她怀孕时还没离婚,于是给孩子做了亲子鉴定。

当得知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后,香港商人失望地离她而去,秦琪莉只得伤心地自吞苦果。不过还好,香港商人给了她一笔钱,她还能带着女儿生活,所以她就回老家开服装店。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一次车祸中,她的手残了。往后的生活不能不让她担忧,于是只能叫吴海明挑起父亲的担子。

种种传言让吴海明陷入一种尴尬。他心里清楚,这孩子十有八九是他的,否则秦琪莉不会这么 “勇敢”地同意做亲子鉴定。但他实在不愿钻进这个传言中的圈套,成为别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角色,所以他只好选择 “沉默”。

吴海明的沉默却惹恼了一个人,这就是他的现妻罗玉琼。她比吴海明更无法承受传言中的这个圈套。

当她听到秦琪莉在法庭上说,吴海明在再婚后还去看过孩子,更觉得两人藕断丝连,其实是她钻进了别人的圈套,不但包括秦琪莉的圈套,也包括吴海明的圈套。她难以承受丈夫“家外有家”。

在丈夫的官司结束后,罗玉琼也提起了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理由是两人感情不合,经常争吵。

案件受理后,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其中的微妙关系, 2009年9月初,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两人的感情并未破裂,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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