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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归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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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夫妻结婚后有了一定的收入就会考虑买房,夫妻双方可能有一人工资收益非常高,或者另一方照顾家庭根本没有收入,那么这样的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归属,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是不是另一方分不到房子?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

  一、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归属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归属其他说明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归属全部内容,婚后买房不论是一方用工资还贷还是双方一起还贷,都改变不了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事实,因为婚后的共同财产就包括工资、收益、奖金、等等,所以表面上是一个人在还贷,其实用的就是共同财产。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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