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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未入洞房就起诉离婚 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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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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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结婚没几天还没入洞房,新娘就起诉离婚,新郎李先生于是要求新娘返还服装费、改口费等共计1.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经顺义法院调解,双方协议离婚

  程小姐诉称,今年春,她与李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于4月8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因婚前相识时间较短,婚后李先生经常怀疑她并进行监视,不让她与外人接触,限制其人身自由。为此程小姐起诉要求离婚。

  李先生对此称,程小姐婚后没几天就逃走了,并且到现在也没与他入洞房。他同意离婚,但要求程小姐返还上述各项费用。

  诉讼中,李先生对他索要的服装费和老人改口费没有提供相应证据。对于改口费4600元,程小姐承认,但称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最终,李先生放弃了要求返还各项费用的请求,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延伸阅读:离婚协议书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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