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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邻有染 丈夫不堪受辱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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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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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不堪忍受妻子长期与邻居有染,丈夫对妻子连砍三刀。1月27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沛县沛城镇农民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份,打工回家的胡某某发现其妻平某与邻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后虽经家人多次劝告,但平某仍不思悔改,用谎言欺骗丈夫,继续外出与他人经常幽会并要求与胡某某离婚。胡某某不堪忍辱,遂产生杀害平某然后再自杀的念头。

2005年10月5日14时许,胡某某持菜刀向坐在自家堂屋东间床上的平某头部连砍3刀,因被及时赶来的家人拦住,杀人未遂。

鉴于平某具有过错,胡某某系义愤杀人且仅致被害人轻伤,法院决定对胡某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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