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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妹同居生女被判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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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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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妹妹竟与自己的丈夫同居生女,赵姐将丈夫告上法庭。赵姐的丈夫因重婚罪被判刑后,她又将妹妹告上法庭。昨天,赵姐的妹妹因涉嫌重婚罪被海淀检方批捕。

  赵姐和丈夫张某某于1985年在河北登记结婚。婚后,赵姐为丈夫生下4个女儿。1992年,张某某在当地开了一家家电维修门市部。赵姐因要在家照顾孩子,就将妹妹赵妹送到维修门市部,给丈夫帮忙。年轻漂亮的赵妹在和姐夫的相处中产生了感情,并有了暧昧关系。

  1997年,张某某在赵妹怀孕后离开老家,两人在海淀区租房同居。同年11月,赵妹与张某某的女儿出世。当赵姐从老家到北京看望丈夫时才发现事情真相。

  为讨回公道,经过多方法律咨询的赵姐到法院起诉了丈夫。2003年6月,法院发现张某某和赵妹确实存在事实婚姻后,以重婚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将丈夫送进牢房后,赵姐在随后与律师的交流中,她得知,妹妹赵妹也涉嫌重婚罪。前不久,赵姐将赵妹告上海淀法院。此后法院多次传唤在北京生活的赵妹,但赵妹一直不到庭。法院将该案移送警方立案侦查。警方调查发现赵妹与张某某已形成事实婚姻,将赵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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