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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仍是处女身 为追求“性福”诉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2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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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结婚1年,却还是处女之身,新干一女子邓香香(化名)为追求自己的“性福”,毅然诉请离婚。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一审判决准许原告邓香香与被告蔡小坚(化名)离婚。

  原告邓香香与被告蔡小坚是同乡。2007年,两人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期间相识后相恋。2008年8月,两人在新干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被告蔡小坚一直不与原告邓香香同房。原来,2005年,由于遭遇一场意外事故,导致他性功能障碍。2009年9月,原告邓香香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蔡小坚的无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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