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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办了5次婚姻手续 夫妻躲债一周3次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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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速度上看,宁波市江东区这对夫妻的婚史绝对可以让人眼花缭乱:自去年7月第一次离婚起,两人在7天时间内分分合合,共办了5次婚姻登记手续。

  这对夫妻男方姓焦,女方姓祁,两人于3年前结婚。因为女方属于再婚,身边有个儿子,结婚后两人没有要小孩。

  去年7月14日上午,两人到江东区民政局第一次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上的理由写得明白:“由于女方工作原因,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工作人员很快给他们办完离婚手续。

  没想到,就在当天下午,两人又来到江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复婚。没过两天,这两人又拿着稍有修改的离婚协议书再次要求离婚。

  7天后,还是这对夫妻,第4次又走进民政局要求复婚,复婚后又在当天离婚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能折腾的,他们这样结婚离婚的速度不仅在宁波绝无仅有,在全国也算是少见了。”工作人员表示,但由于两人每次结婚、离婚意见都很统一,态度都很坚决,按照规定,工作人员还是不厌其烦地给他们办理了手续。

  夫妻俩3次离婚,有个约定一直变来变去:关于一套房子和儿子抚养费的约定。这对夫妻在宁波江东区有套房产,市场价已超过200万元。第三份离婚协议书明确了房产归焦先生所有,焦先生补偿给妻子40万元精神损害费。

  这事虽然是折腾,外人也无权过问,但有位陈先生却对此很不满。因为就在他们分分合合的时候,陈先生正准备和祁女士打一场100万元的借款官司。

  陈先生认为,祁女士的儿子是她和前夫所生,却依然把继子约定由没有血缘关系的男方抚养,女方还主动承担了婚姻期间的债务,房产给男方,这一切都让他觉得,他们是为了逃避债务!

  案子经过二审终审,法院认为女方应当还钱。但由于这些钱并非用于家庭开销,法院同时判令男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2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陈先生在从焦先生处拿到一笔款项后,向镇海法院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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