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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断臂全因丈夫吃醋 夫赔十万判坐十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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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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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遂采用暴力残忍方式将其妻手臂砍断扔掉,结果栽进了监狱。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x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x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残疾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合计人民币94535.31元。

  被告人张x学现年36岁,系利川市沙溪乡石门村十五组农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x学之妻即被害人兰x海枚在外务工期间认识了一男子,该男子在被害人兰x海枚在家照顾生病女儿时,多次给被害人兰x海枚打电话。为此,被告人张x学与被害人兰x海枚之间发生矛盾。2010年10月18日早上7时许,张x学见其妻兰x海枚不在家,便外出寻找,并将正准备坐车外出的兰x海枚找到。被告人张x学要求被害人兰x海枚一起回家。在途经沙溪乡石门村18组处时双方发生争吵,被告人张x学在气愤之下,用砍柴刀将兰x海枚的左臂砍断,并将砍断的手扔掉,同时砍伤了兰x海枚的右手、腿、头部等部位。经鉴定,兰x海枚左臂受损伤程度为重伤、头部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右大腿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右手所受损伤因需继续治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x学为家庭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x学在案发后,主动报警并联系他人一起积极救治被害人,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有理,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张x学只是怀疑其妻兰x海枚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无证据证实,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兰x海枚在本案中无过错,被告人张x学的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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