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判决前带走儿子 丈夫成网上在逃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3 06:22
人浏览

  离婚判决前先把儿子“拐”走,两年来,男子李某一直是警方通缉的逃犯。昨日上午11时许,李某被石狮灵秀派出所民警抓获,其年仅10岁儿子也一并被找到。

  李某,龙岩上杭人,今年40岁,2001年6月入赘龙岩武平的郑家,与妻子郑某有了一个儿子。郑某称,在法院作离婚判决前,儿子被李某拐走,不知去向,她为此曾花费数万元,在广东等地寻找1年多,无果。

  武平警方在网上通缉的资料显示,2009年6月5日,法院尚未判决时,李某伙同他人到学校将儿子带走,随即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刑拘追逃。同年8月,法院判两人离婚,儿子判给郑某抚养。

  石狮警方还调查发现,抢走儿子后,李某曾向郑某提出条件,以30万元换回儿子,后又降价到10万元,并威胁说,不给钱的话就把儿子卖掉。当地警方据此也将其列为逃犯。

  昨日下午,武平警方及郑某均已赶到石狮。考虑到李某事实上并未将儿子出卖,且是在离婚判决前将儿子带走,因此武平警方表示,是否仍会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责,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